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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10章 偷与盗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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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偷说他将东西卖给了一个男人,但是这个男人,他并不认识。

这话丁凡能相信他吗?

或许换个人对这话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,谁也不会规定,买东西还要了解一下买货的人。

但丁凡看着这个小偷的双眼,死死看了很长时间,突然伸手按在了他的额头上,直视着他的瞳孔,似乎能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到什么东西。

“是个小胖子,走路一瘸一拐的,算是有点特点!”丁凡说话的声音十分平稳,甚至平稳的都有点叫人昏昏欲睡了。

但他的话却传到小偷的耳朵里面,可将他吓的够呛。

因为就在丁凡问起买东西的人是谁的功夫,他脑子里面真的想起了过来买东西的那个胖子。

这个人他确实不太熟悉,甚至他来的时候也十分小心,但他走路的姿势,以及身材特点,他还是能看出来的。

而这些他都没有说,可丁凡似乎从他的眼中已经看出来了,这想想也真是够吓人的。

其实这不过是丁凡用了一点心理暗示的手段,随后就放开了按在他头上的手掌,冷静的后退几步,声音变得有些清冷起来:“你或许不知道他是谁,但他跟你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了对吧!”

丁凡手上抓到的小偷,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,对这帮人他比谁都熟悉。

而且不只是知道他们有什么手段,甚至还知道他们手上的东西,一般不会私自出售,大部分都会联系一些中间商,通过他们的手,转手将当地得手的贼赃转送到其他的城市散掉。

这样一来,他们到手的贼赃价格必然会比原价低上三到四成,不过这样做还是相对安全一些的,大部分的小偷也比较认可这种做法。

中间商有钱赚,而他们这些做一线的小偷也能安全一些,属于是互惠互利,很多地方都会延续这样的一个传统。

但现在的小偷未必就会喜欢这种做法,更愿意将手里的东西,单独出手,不管卖多少钱,最后这些钱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。

按照他们的说法,这都是劳动所得。

早年间的街头扒手,那都是坊间的手段,也算是下九流中的一门手艺,流传到现在不管是不是违法,至少也算是一个手艺。

古代的时候,这帮坊间的小偷基本上都是在册的,也就是说,小偷都是有执照的。

偷了东西,总要出手,一般的当铺是不收的,因为东西来历不明,只有晚上才开门的地下  钱  庄才会收下这些扒手的东西,换成现钱给他们。

不过这些地  下  钱  庄也不是白给钱,东西收下了,只给五成的钱,三个月之内东西不出事,扯不上人命官司,小偷还能在来拿一次钱。

要是东西真的跟什么人命官司扯上了,钱庄也不会将你的钱追回来,但一定会将小偷拱手推出去。

至于给小偷拿走的钱,钱庄也不会要了,算是结个善缘,能活着从里面出来,也不会在找钱庄的麻烦,毕竟这是行规,今后依旧还会合作。

而下面的这些蝇营狗苟,大部分都是那些捕头心知肚明的。

毕竟古代不是现代,很多案子想要查明不是见短时间的事情,但上面的官员不会给你太多的时间,技术手段也跟不上,很多时候都要一口这些走街串巷的贼偷提供一些消息。

所以早年间的这些扒手,也算是一门手艺,在民间也自有生存之道。

可惜时代在发展,这些扒手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不上以前了,那些老一代人留下的规矩本事也渐渐的失传了。

虽然现在的一些在贼头依旧跟那些地  下  钱  庄有所往来,可也远远比不上当年了,很多新一代的扒手,根本就不讲究这些规矩。

溜门撬锁更是不讲究,丁凡当年抓追查的一个案子,特意找了一个老贼头儿帮忙,结果老爷子看了一眼现场的痕迹,当场就骂了起来。

无奈的叹气,说现在的小偷只能称为偷,配不上这个‘盗’字!

说实在的,在认识那个老头之前,丁凡也不明白,一个偷一个盗,究竟有什么区别。

后来经过那个老爷子说完之后,丁凡沉思了很长时间。

或许准确的说法,就是小偷没有原则,也没有规矩,偷东西只是为了求财,毫无准则可言。

而那些所谓的盗贼,就是行偷窃的事实,同时也有一定的原则底线。

说起来或许觉得这个说法有些可笑,都是偷东西,还讲什么原则,那不是给自己脸上贴金吗?

事实上,这还真不一定。

那老爷子之前盗过一户人家,跟在这家人门外踩过点,没进门就知道这家人有多少钱,撬锁不留痕迹,更不破坏东西,打坏了任何一点东西,分文不取转身就走,这是他们的行规。

那一次他带着五个人去了这户人家,轻而易举的点出了几个位置,说这些地方有钱,手下在房间里面没用三分钟就将钱都找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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